程建国习书笔记:宋人书法之“态度”
2021年11月22日   01:46 | 来源:中国发布网

  所谓态度,通常是指主体对客体所持有的心理倾向以及表现出的行为倾向。换句话说,就是我们对人、对事、对物的看法,以及由此所反应出的言辞、表情和行为倾向。就书法而言,字是有“态度”的,它不仅反应书家有关美丑、好恶等心理评价倾向,而且直接表现书家字迹的风格和形象。唐代虞世南在《笔髓论•契妙》中对此作过一个精要的表述,他说:“字有态度,心之辅也;心悟非心,合于妙也。”在他看来,字之“态度”是心悟的反映,而心悟不在于心,在“合于妙”,亦即“契妙”。那么什么是“契妙”呢?虞世南解释道:“字虽有质,迹本无为,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达性通变,其常不主。故知书道玄妙,心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进而又说:心悟非心,“且如铸铜为镜,明非匠者之明;假笔转心,妙非毫端之妙。必在澄心运思至微妙之间,神应思彻。又同鼓瑟纶音,妙响随意而生;握管使锋,逸态逐毫而应。学者心悟于至道,则书契于无为”。可见,虞世南言下的“契妙”,即契合“自然而然”之妙,书家只有心领神会于自然变化之妙,才能从心所欲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


  虞世南“契妙”之论,可以说是对晋人书法价值倾向的理论概括。他师从王羲之七世孙、隋僧智永,是“二王”一脉正宗嫡传。晋人书法的价值倾向是崇尚自然,“纵心任情”;评价标准是“天然第一”,“神采为上”;书写是循“天理”而生“法度”,“用法潇洒”。所以,虞氏推崇自然之“妙”,承袭的正是晋人的书法“态度”。受历史环境条件的影响,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态度”。比如说,唐人就与晋人有所不同,他们讲究法度精严,追求人为精工之巧,是“意生法中”,“用法而意出”,书写时的表现则为“用法谨严”。唐人的这种“态度”,受当时手工业生产技术进步的影响,是工艺精细化、标准化在文艺上的反映,此外,也受唐代大一统政治的影响,“中正冲和”、“楷法遒美”,不仅是施政选官的原则,也是书法艺术的标准。所以,在不同的时代,书法艺术总会表现出不同的“态度”。


  宋人书法之“态度”,就很值得“玩味”。在他们之前,晋人的“天然自由”和唐人的“人为精工”各造其极。面对两座难以逾越的高峰,宋人的处境是十分尴尬的。如何选择,如何出新?宋人就面临一个“态度”的问题。清人冯班作过一个评论,称:“结字,晋人用理,唐人用法,宋人用意。用理则从心所欲不逾矩。因晋人之理而立法,法定则字有常格,不及晋人矣。宋人用意,意在学晋人也”。又称:“晋人尽理,唐人尽法,宋人多用新意,自以为过唐人,实在不及也。”(见《钝吟书要》)宋人之尴尬可见一斑。冯班是用宋明理学的观点来分析问题的,所言“晋人用理”之“理”,是万物和人性的本原——“天理”,“用理”就是“循天理”,“从心所欲不逾矩”;“唐人用法”之“法”,则是人的意志和规矩,“用法”就是追求法度规范和统一,“法定而字有常格”;“宋人用意”之“意”,指的是“心意”,“用意”就是直抒胸臆,表达个人的精神意趣。冯班的这个评论影响很大,“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的概括就出自于此。在理解冯班的这个评论时,有一点需要注意,他在将晋、唐、宋三个朝代的书法“态度”进行区别时,并没有割裂时代之间的联系。


  古代书法传承有序,尤其是魏晋以后脉络清晰,无论六朝还是隋唐,都师法钟张“二王”。由于唐太宗李世民视王羲之为“尽善尽美”,推崇备至,以致唐代各家、诸如欧虞颜柳无不学王。晋唐书法之“态度”虽有前述之区别,但在书法的本体即法度上是一脉相传、不断递进的。所以晋唐之间不能完全割裂开来。即使是在“尚法”的唐人中也不乏“循理”“取意”之人,马宗霍评颜真卿“纳古法于新意之中,生新法于古意之外”,堪称唐人“尚意变法”的代表。颜真卿的变法,使其书法风格即相异于唐前羲、献各家,又不同于本朝欧、虞、禇、柳等人,为宋人另辟蹊径提供了一种借鉴和启发。宋代与唐代之间隔了“五代十国”,“五季之乱”致使书法颓废。可幸的是出了个杨凝式,他既学颜又学王,兼得晋唐古法新意,起到了承唐启宋的作用。至于宋初,秉承晋唐风范的有李建中、石延年、苏舜卿、蔡襄等人,其中蔡襄成就最高,楷、行、草法度完备,温文尔雅,苏轼赞其“天资既高,积学深至,心手相应,变化不穷,为宋朝第一”(《东坡题跋》)。蔡襄在“宋四家”中虽有创新不足之议,但在古法和新意的沟通上居功甚伟。由上可见,“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在继承中创新,可以说是各朝各代书法的基本“态度”。


  “宋人学晋”,受“复古”时风的影响。学书之人都仰慕古法古意,帝王也不例外。史上除秦始皇“厚今薄古”外,大都“厚古薄今”。宋太宗赵光义就是这样,完成天下一统后,他重文修史,组织编纂《太平广记》、《太平御览》、《文苑英华》、《淳化阁帖》等文化工程,对宋人汲古起了推动作用。淳化三年(992年),宋太宗一改前朝私藏密授之旧习,令出内府所藏历代帝王、臣子、名家墨迹,编次勒石刊印法帖十卷以赐近臣,《淳化阁帖》遂传天下。宋人因此比前朝各代学者都能更多的师法古人墨迹。在《阁帖》10卷中,有“二王”专辑5卷,如果加上钟、张、索、卫、郗、谢、庾、羊各家墨迹,魏晋法帖数量更众,宋人也因此更多的受到“魏晋风度”、“江左风流”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崇尚古法和追求新意上,更直接的表现在流行书体的形成上。魏晋时期钟、王变法之“法”,是基于“草变”的“正书草写”之法,也即“行书法”,钟繇真书“随事从宜”、“靡有常制”,王羲之真、行、草“随字赋形”、“一形众相”,都是这种变法的形态表现。《阁帖》所辑魏晋法帖多为真、行、草新体,尤以行草书居多,集中展示了钟王变法的成果。宋人正是从这种变法中看到了真、行、草三体演变的关系,以及表情达意的作用,所以,行书自然就成为了他们可以共情和创意的流行书体。


  “宋人尚意”,如同前述,更多的受颜真卿的启发和影响。史上就有颜真卿开“尚意”先河之说。因此也有不少人认为,与其说宋人学晋人,不如说学颜真卿更为确切。例如,冯班就曾说“宋人行书多出颜鲁公”。其实,宋人对颜真卿的“态度”,有一个逐渐认知、接受、推崇的过程。在宋初,颜真卿可以说是不被认可的。最典型的例证就是《淳化阁帖》没有收录其作品。究其原因,古籍无考,近人有多种说法,见诸网络的就有所谓“赵颜家仇根深”、“政治忌讳和隐患”,以及“创新与复古之争”等说。窃以为比较可信的说法是,宋太宗赵光义像唐太宗李世民一样“尊王”,视王羲之为融古铸今的典范和承前启后的正宗。《淳化阁帖》以“尊王”为宗旨,目的在于确立赵宋一朝代表华夏文化正溯的地位。颜真卿书法标新立异,与王字取法不同,风格面貌相异,十有八九被视为“另类”而不被认可。这一点在后来的《大观帖》中也得到印证。宋徽宗大观三年,因《淳化阁帖》原版年久毁损且多有错误,钦命再出内府所藏真迹,改定编次,重新摹刻。《大观帖》对原来的《淳化阁帖》进行了局部的调整与修改,但是仍然没有收录颜真卿的作品。前后相隔百年的两部官刻法帖保持一致,说明绝非疏漏,只能理解为在正统“态度”上保持一惯性。从宋代文献史料看,颜真卿被认可和推崇显见于北宋中期。欧阳修、苏轼、黄庭坚等人起了重要作用。欧阳修处“庆历”士风清明高扬之时,重视士人道德修养,视颜真卿为道德楷模。他曾说:“古之人皆能书,独其人之贤者传遂远。然后世不推此,但务于书,不知前日工书随与纸墨泯弃者不可胜数也。使颜鲁公书虽不佳,后世见者必宝也”(《欧阳修全集》卷一百二十九)。指出“贤名”比“书名”更重要,假设颜真卿书法不是很好,但因为他忠正不阿,后世之人也会把他的墨迹视为珍品。如果说欧阳修推崇的是颜真卿的人品,那么,对颜真卿书品推崇至极的当属苏轼和黄庭坚。苏轼在《题鲁公书草》中称:“颜鲁公书,雄秀独出,一变古法,如杜子美诗,格力天纵,奄有汉、魏、晋、宋以来风流,后之作者,殆难复措手。”在《书吴道子画后》的题跋中,更提出了流传极广的“四个极致”的评论,即:“诗至于杜子美,文至于韩退之,书至于颜鲁公,画至于吴道子,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毕矣。”黄庭坚对颜书的推崇也至其极,称:“观鲁公此帖,奇伟秀拔,奄有魏、晋、隋、唐以来风流气骨。回视欧、虞、褚、薛、徐、沈辈,皆为法度所窘,岂如鲁公萧然出于绳墨之外而卒与之合哉。盖自二王后,能臻书法之极者,惟张长史与鲁公二人”(《山谷论书》)。颜真卿被宋人推上“巅峰”,还可从朱长文《续书断》中看出。朱长文仿唐人张怀瓘《书断》品例,按神、妙、能三品,补续品评唐兴至宋熙宁之间各家,将颜真卿真行书列为神品,超越欧、虞、禇、柳,与羲、献并立。评其:“点如坠石,画如夏云,钩如屈金,戈如发弩,纵横有相,低昂有态,自羲、献以来,未有如公者也”;“惟公合篆籀之义理,得分隶之谨严,放而不流,拘而不拙,善之至也。”所以,从上述宋人对颜真卿的“态度”中,我们不难想见颜氏变法对宋人书法风尚的影响。


  “宋人尚意”,反应的是一种价值倾向,这种价值观的形成与当时的哲学思潮有关。两宋时期儒佛会通,理学兴起,“性即理”,“率性就是循天理”等思想观点,对文学艺术产生广泛影响。欧阳修是“尚意”之风的先导者。他在书学上的主张对“宋四家”产生直接影响。“学书为乐”是欧阳修的基本“态度”。在《试笔》一文中他曾言道:“苏子美尝言:明窗净几,笔砚纸墨,皆极精良,亦自是人生一乐。然能得此乐者甚稀,其不为外物移其好者,又特稀也。余晚知此趣,恨字体不工,不能到古人佳处,若以为乐,则自是有余。”他的这个观点与儒家“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观点是一致的。苏轼是“尚意”书风的开创者。他在《论书》中提出:“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在苏轼看来,“书”是有生命的,不是僵化的、死板的,秉浩然之气,不为成法所拘,就能自出新意,无意于佳而自佳。“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石苍舒醉墨堂》),可谓苏轼“尚意”之宣言。黄庭坚是“尚意”书风的推动者。《山谷文集》中记有许多其论书妙语,如:“心能转腕,手能转笔,书字便如人意”;“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直须具此眼者,乃能知之”;“古人学书不尽临摹,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入神,则下笔时随人意”。归纳黄庭坚所论,书外求书,法外得意,方能入神。米芾是“尚意”书风集大成者。在《海岳名言》中,他的一段自述可谓写照:“吾书小字行书,有如大字。唯家藏真迹跋尾,间或有之,不以与求书者。心既贮之,随意落笔,皆得自然,备其古雅。壮岁未能成家,人谓吾书为集古字,盖取诸长处,总而成之。既老始自成家,人见之,不知以何为祖也”。


  “宋人尚意”,是在对前人“尚法”风气的反思中确立起来的。欧阳修对一味“尚法”是持批评态度的,他说:“文字之学,传自三代以来,其体随时变易,转相祖习,遂以名家,亦乌有定法邪!至魏晋以后,渐分真草,而羲、献父子为一时所尚,后世言书者,非此二人皆不为法。其艺诚为精绝,然谓必为法,则初何所据?所谓天下孰知夫正法哉!”(欧阳修《集古录》卷六)。他还说:“学书当自成一家之体,其模仿他人,谓之奴书”(《笔说》)。欧阳修批判“奴书”,不是一概反对师法古人,而是反对泥古不化,他说:“尽得师法,律度备全,犹是‘奴书’,然须自此入;过此一路,乃涉妙境,无迹可窥,然后入神”(《梦溪补笔谈·艺文》)。宋人不仅批“奴书”,更多的是批“俗书”。黄庭坚曾言:“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那么,在黄庭坚眼里什么是“俗”呢?在《论书》中摘有他的一些观点。如:“《兰亭》虽真行书之宗,然不必一笔一画为准。譬如周公、孔子不能无小过,过而不害其聪明睿圣,所以为圣人。不善学者,即圣人之过而学之,故蔽于一曲。今世学《兰亭》者,多此也”;“凡书要拙多于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子妆梳,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当晁美叔背议其书无王羲之笔法时,他曾以诗回应,“字身藏颖秀劲清,问谁学之果兰亭,大字无过瘗鹤铭,晚有石崖颂中兴。小字莫作痴冻蝇,乐毅论胜遗教经。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在黄庭坚看来,“随人学人成旧人”即为大俗。米芾批“俗”在史上更加有名,《海岳名言》对唐人多有讥讽,称:“柳与欧为丑怪恶札祖”,“自柳世始有俗书”,“颜鲁公行字可教,真便入俗品”,所言失之尖刻过激。米芾指认唐人落“俗”,是因为唐楷法度单一,“大小一伦”,“安排费工”,缺少古法之变化无常。关于何谓“俗”或“不俗”,他有独到之见:“字要骨格,肉须裹筋,筋须藏肉,秀润生,布置稳,不俗。险不怪,老不枯,润不肥。变态贵形不贵苦,苦生怒,怒生怪;贵形不贵作,作入画,画入俗,皆字病也”;“学书须得趣,他好具忘,乃入妙。别为一好萦之,便不工也”。


  “宋人尚意”,不拘于法度,在变法上追求“法随意造”。元代赵孟俯有句名言:“结体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但在宋人看来,用笔在心,笔法是随“意”而变的。“苏门四学士”之一的晁补之就说:“学书在法,而其妙在人,法可以人人而传,而妙必其胸中之所独得”(《跋谢良佐所收李唐卿篆千字文》)。他的这个观点与虞世南“契妙”之论异曲同工,都认为书有基本法度,但运用之妙在人,书之得法,不是“常格”、“定法”,而是“胸中独得”之妙。苏轼取法李邕、颜真卿、杨凝式,并上溯魏晋钟王,可谓转益多师。他说“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所表达的是他的艺术主张,即“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法度之外”。正是因此,才有了《黄州寒食诗帖》不拘法度,随意开张,用笔丰腴厚重且天真洒脱,笔势欹斜而神气横溢的作品传世。黄庭坚也是这样,不愿步前人陈迹,而求“心不知手,手不知心”之法。“予学草书三十余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晚得苏才翁子美书观之,乃得古人笔意。其后又得张长史、僧怀素、高闲墨迹,乃窥笔法之妙”(《山谷文集》)。他不仅于古人笔意得而化之,而且从见“长年荡桨”、“群丁拔棹”中感悟,进而形成中宫紧收,四维开张,点短画长,摇曳生发的所谓“长枪大戟”式的独特笔法。米芾在技法上是可以高视古人的,其成就始于“集古出新”,成于“不见古人”。尤其在用笔上,他主张“锋势备全,无刻意做作乃佳”,不拘于中锋之“一笔”,将侧锋用笔用到了极致,形成“刷字”的多样变化。苏轼赞米芾书法“风樯阵马,沉着痛快,当与钟王并行,非但不愧而已”(《东坡集》)。除了以上几家之外,宋徽宗赵佶所创的瘦金体,天骨遒美,逸趣蔼然,也是“尚意”变法的成果。明陶宗仪《书史会要》赞其:“笔法追劲,意度天成,非可以陈迹求也。”


  梳理“宋人尚意”之成因,“玩味”宋人书法之“态度”,最可感于宋代文气之昌盛,“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也最可敬于宋代文人继承创新之历史责任,“纳古法于新意之中,生新法于古意之外”。苏轼“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黄庭坚“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米芾“集古出新,不见古人”的“态度”,仍值得我们效仿。


  (笔者:程建国,号谦益,1954年生于湖北武汉,1970年入伍,曾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政委、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政委,少将军衔,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责任编辑:王磊)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文信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