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三中队队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商家阻挠,致一名执法队员左手受伤。7月22日,通川区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对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商户唐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1日上午9时许,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三中队队员日常巡查至通川区五一花园附近时,发现一水果店将水槽摆放在店外占道经营。
执法队员立即对其进行规范劝导,并对占道水槽实施暂扣,在此过程中当事人情绪激动,从执法队员手中抢夺水槽,致使一名执法队员左手小拇指受伤,血流不止。事发后,辖区朝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依法将唐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三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店一直以来长期存在占道经营行为,执法队员已对其占道行为进行劝导,但均未彻底整改。针对当事人妨害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当事人唐某某因妨害执行公务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提醒: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希望广大门市经营业主做到遵章守纪合法经营,对于拒不配合、阻挠执法的行为,必将受到严肃处理。(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曼琦实习生陈芋汁)
来源:达州日报网
(责任编辑:达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