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3月14日8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违规上路行驶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市环城路东岳起点—G65高速公路达州南收费站—G65高速公路达州收费站—通州大道(含)—麻柳大道通州大道路口(含)—麻柳大道(含)—麻柳大道万达路路口—巴国大道(含)—巴国大道南国大道路口—南国大道(含)—犀牛大道(含)—犀牛大道达宣快速路口—G65高速公路徐家坝收费站合围区域内,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将被禁行。如驾驶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进入禁行区域,将处100元罚款,记3分。
此外,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依法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未悬挂号牌,将处200元罚款,记12分。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将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将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将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