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候慧妮)近年来,惠州市各级公安机关立足公安职能,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行动持续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
据介绍,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并提出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打击食药环犯罪的重要性。要注重执法规范,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要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要树牢底线思维,确保队伍干净、担当、干事。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该市各级公安机关迅速开展“飓风”“蓝剑”等各项工作,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抓好专项打击行动。
2021年3月24日,惠州市公安机关通过公安大数据排查在惠阳区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现场捣毁窝点2个,抓获并刑拘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假冒某品牌自动化设备成品一批。
2021年6月7日根据线索,我市公安机关与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博罗长宁捣毁一个制造假冒伪劣化妆品生产窝点,现场抓获2人,捣毁生产线一条。
2021年10月12日,与该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惠东县吉隆镇、黄埠镇开展联合行动,现场查获假冒某品牌鞋7145对。
期间,该市公安机关还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局、卫健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主动商请涉及案件线索共享、情报共享事宜,并建立必要时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线索摸排工作相关机制,强力推动整治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知识产权领域问题工作有效开展。截止至今,市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开展清查75次。
警方提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可能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视情节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消费者若发现涉嫌生产销售假劣食品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的线索,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