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罗石湾法庭诉前联调化解一宗民事纠纷, “无讼”村建设初显成效
2022年09月06日   10:42 | 来源:中国文信网

  本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黄淑瑜 叶振钦 )日前,博罗石湾镇某村村民走进石湾人民法庭,将点赞“无讼”村创建点工作的锦旗,交到庭长手上。原来,在法庭与石湾镇共建的“无讼村”创建点内,成功调解了一场涉及8户村民与某工程有限公司的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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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牵头,多方联手诉前调解


  日前,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一拆除工程,在8户村民所居住的村内施工。施工过程中,因发掘机师傅不熟悉地形误将施工范围旁建筑物挖毁。该建筑物属于8户村民,他们对自家建筑物被毁一事非常愤怒,便阻止施工并要求获得赔偿。因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争执不断、愈演愈烈。


  因有“无讼”村创建工作在前,村委意识到矛盾纠纷需要立即上报,以便司法、行政部门提前介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得知此事后,石湾法庭派出法官、熟悉当地民风民俗的驻庭特邀调解员,并邀请镇国土资源、综治办负责人,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现场,一边是特邀调解员以同是“本地人”的身份,对受害的8户人家进行情绪安抚,表达了对当事人的尊重与理解;另一边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工程公司进行释法说理,指出其误毁建筑物需要依法依规进行赔偿等。在缓和双方情绪后,石湾法庭法官援引了多宗典型案例、现场对相关法律进行宣传普及。经法庭聚合多方力量并反复释法说理,争议双方最终达成共识。


  无讼村内,签订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秉持对双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石湾法庭法官邀约当事人前往“无讼”村创建点——石湾镇源头村召开调解工作会。


  在调解会上,石湾法庭法官刘燕琼就双方协议进行解释说明,并对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的法律效力进行了宣教普及。双方当事人在明确各项权利义务后,签订了协议,并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参与纠纷处置的人员均表示:通过“无讼”村的创建工作,基层干部更有意识在诉前上报纠纷。而在处理农村矛盾纠纷时,法院联合特邀调解员、行政力量和村干部提前介入,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习俗的前提上,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前沿作用,将诉讼服务下沉至一线,有助于更好更快化解矛盾纠纷,助益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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