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蔡嘉威
陈游)办理一案、建议一件、治理一片,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这是惠东县法院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的行动探索。
日前,惠东县法院审结一起因未成年人欺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六名未成年人因先前与另一名未成年人在酒吧内打骂引发纠纷,心怀怨恨,案发当日,在酒吧发现该名未成年受害人后,遂对其实施霸凌。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的敏锐性,案件承办法官陈游发现,本案纠纷的根源在于酒吧经营者违规允许多名未成年人自由出入酒吧。
对此,陈游法官表示:“我想通过个案反映出来的行业管理漏洞发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司法建议,进而倡导全社会树立起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努力为孩子们营造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
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违规进入、向未成年人贩卖酒水等苗头性问题,惠东县法院分别向惠东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称“惠东县文广旅体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多方联动,对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处理违规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监管,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理念。
近日,一封来自惠东县文广旅体局的复函送到了陈游法官的桌面上。惠东县文广旅体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全盘采纳惠东县法院所提建议,制定并印发《惠东县文广旅体局开展娱乐场所和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方案》,并先后开展4次整治活动,累计查处违规经营场所案件3起。此外,惠东县文广旅体局还组织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会议,表示要以此次建议书为契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措施,组织执法力量集中精力投入到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整治行动中。
“我很欣慰,也很有成就感!”陈游法官感慨道:“以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的司法案件中,我更要主动作为,以司法建议联动社会治理,变“事后惩处”为“提前预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追光不止,向阳花开。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也是能动司法的重要“法宝”,接下来,惠东县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增强司法建议工作积极性,将问题把握的更精准、目标指向的更明确、建议提出的更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