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罗心仪)近日,博罗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防治危险驾驶法治宣传进驾校活动,通过现场公开庭审、联袂释法等形式,为130多名驾校学员送上
“安全驾驶第一课”。
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审进驾校
本次公开审理的是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某、蓝某某二人在各自案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二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均达到200mg/100mL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曾某某有坦白情节,蓝某某系自首,且二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法院当庭依法宣判,分别判处曾某某、蓝某某拘役五个月、二个月,并处罚金。
三部门现场联合普法
庭审结束后,结合本案案情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拒绝酒驾”主题法治课,对道路交通相关刑事犯罪进行释法,提醒学员们遵守交通规则,共同守护道路安全。同时,积极引导驾校学员们签署“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并宣誓。
活动结束后,博罗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表示,打击和预防危险驾驶犯罪,提高广大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法治意识,司法机关责无旁贷。把普法课堂搬到驾校来,搬到群众身边来,目的就是努力从源头上来降低醉驾的犯罪发生率,“抓前端,治未病”,全力助推平安惠州建设。
今年以来,博罗法院受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较大。三部门共同探索醉驾诉源治理新路径,合作开展本次活动,充分发挥多方协同效应,扩大法治宣传效果,构建危险驾驶“治罪+治理”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