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门法院:抢车位大打出手,得赔
2023年10月09日   16:54 | 来源:中国文信网

  本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刘美慧)“法官,停车的时候我和黄某有几句口角,他一拳就打过来了,我现在是受伤流血又停工的,他还不愿意赔偿了,我必须起诉他。”“那个时候廖某说的句句话都是在挑衅、刺激我,责任也不全在我吧,现在他不仅要我赔医疗费,还要赔一笔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法官您来说说看吧。”


  近日,龙门县人民法院新枫桥永汉工作室调解了一宗因“抢车位”动手打人的纠纷。廖某、黄某分别开车来到龙门县永汉镇某温泉养生谷游玩,两人在景区停车时,因为抢夺车位引发争吵,黄某一怒之下,挥拳击打廖某的鼻子,廖某躲避不及且未曾还手,最终导致其鼻子出血、头部损伤、颈部挫伤等。廖某随即报警处理,事后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廖某当日也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双方就赔偿费用协商不成,廖某将黄某诉至龙门县法院。龙门县法院新枫桥永汉工作室陈晓冬法官详细审查案件后,认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明确,只是对赔偿的数额存在较大争议,当事人双方仍有和解的可能。为了实质性解决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陈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开展相关调解工作。


  陈法官聚焦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对廖某的损失进行核算,但黄某认为廖某有言语挑衅在先,对廖某提出的赔偿数额有异议。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陈法官当即制止双方,一面疏导双方情绪,一面严肃地批评教育双方的不理智的行为。


  “动手打人是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不论对方是否存在言语挑衅。”在陈法官兼具情理法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黄某当场一次性赔偿廖某20000元。黄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承认自己冲动意气用事,真诚地向廖某道歉,廖某亦对黄某的冲动行为表示谅解.经此一事,双方都认识到了“冲动的代价”之高。


  “感谢陈法官,感谢工作人员,这样的调解工作有温度又有速度,两周左右就化解了这件纠纷,我不用再为这件事烦恼了。”廖某向陈法官和永汉工作室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侵权行为致使他人受伤的,依法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能会被行政拘留、罚款等,如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刑事犯罪。


  打架成本高,动手前要三思。社会交往中时常发生矛盾,应冷静面对,理智处理,切勿冲动动手打人,因为打架斗殴无赢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另外,在驾车出行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戒急戒躁,确保行车安全。讲美德,讲礼貌,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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