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刘秋璇 叶琳)“通过这次全程见证执行,我真真切切体验到了什么是‘执行难’!”惠阳区人大代表见证清场执行后感慨道。
近日,惠州市惠阳区法院执行局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出发奔赴惠阳某小区,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房产进行强制清场。
借款不还 矛盾升级化解“难”
2020年,陈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陈女士借款12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对借款期限及支付利息进行了约定,并以陈某名下位于惠阳区一栋别墅作为抵押担保。但借款期限到了,陈某并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陈女士多次催要无果,到惠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生效后,陈某始终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陈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之间争议大,矛盾突出,为妥善化解纠纷,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会见等方式对陈某进行释法明理,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被执行人陈某仍抱有侥幸心理,执行期间虽电话承诺分期付款,但都以无能力还款为由拒不还款。
另一边,陈女士了解到纠纷发生后,曾有其他人员提出以230万元购买涉案房产,但陈某并不打算出售房子偿还涉案债务。后双方多次协商分期还款方案,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陈女士觉得陈某毫无还款诚意,强烈要求法院按照程序对涉案房产进行处置。
听证调解 力促主动腾房“难”
因陈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将陈某名下涉案别墅进行司法拍卖。最终,案外人竞买成交。
为有效保障“法拍房”的顺利交付,执行法官依法上门张贴限期腾房公告,腾房公告到期后,陈某使出各种理由拒不搬离。
期间,执行法官多次走访,组织各方当事人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和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协调解决搬离难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及街道办工作人员代表参与听证并就此案给出建议。
在层层努力下双方仍未协商成功,陈某还企图以过激行为阻碍法院强制执行。直至腾房行动前一天,陈某仍没有意愿配合执行工作。
为维护司法权威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强制清场。
强制清场 历经十时终交付
为确保强制腾房行动顺利完成,执行局与司法警察大队等多部门紧密配合,成立强制清场指挥部,在行动前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共同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详细分工。
行动当日,为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局决定清晨出击,速战速决。
抵达现场后,在人大代表、检察员、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执行干警迅速在房屋四周拉起警戒线,按照各自分工开始清场。
然而,前来见证清场的陈某,情绪十分激动,态度蛮横,试图大闹阻碍执行。执行法官对其耐心劝解,疏导其对抗情绪。
“今天的强制清场符合法律规定,我们也给足你时间收拾东西搬离,如果你继续阻碍执行,将承担法律后果!”
在多次劝说无果后,为了不妨碍清场工作的进行,执行干警将陈某带回法院继续开解规劝。
在陈某离场后,执行干警继续对屋内各楼层财产物品进行清点,现场制作物品清单,全程录音录像,执行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历经10个多小时的努力,涉案房产内物品全部搬迁完毕,执行干警顺利将该法拍房当场交付给买受人。
“执行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发力,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要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区人大代表说道。
廉以树威,明以立信。着力破解法拍房“腾退难”,不仅是兑现申请人及买受人权益的积极举措,也是打通财产处置工作“最后一公里”难点和堵点的要害。惠阳区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努力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劝导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房屋,但面对“躲、赖、逃”被执行人,坚持重拳出击,加强执行力度,充分彰显执行的“温度”和“力度”。
今年以来,惠阳区法院开展强制清场行动3场次,依法拘传妨碍清场被执行人3人,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