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钟桢)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从源头上减少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等文件要求,惠州市公安交警、能源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行动。全市加油站拒绝为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摩托车加油。
全市公安交警中队(高速公路交警中队除外)将与辖区内加油站联动,发挥加油站为摩托车(指二、三轮摩托车)提供油料的场所优势,强化交通安全宣防工作,全面严格落实对无牌、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及违规载人的摩托车不予提供加油服务举措,进一步挤压摩托车驾驶人违法上路的空间。减少道路上无号牌摩托车驾驶人随意闯红灯、逆行、乱驾驶、发生事故后逃逸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提升摩托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和遵章率,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不断提升摩托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拒绝为违法摩托车加油是治理非法机动车上路安全隐患和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惠州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上路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靠右行、限两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