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高校新校区,一男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晋中交警支队高校大队查获。面对检查,该男子谎称自己是喝了药水所致。
当天下午14时40分左右,在辖区文华街与锦纶大道交叉口附近,一名男子驾驶车牌号为晋KY83**的福田牌三轮载货摩托车驶近高校大队设立的执勤点时,神情慌张,见男子行迹可疑,民警便示意他将车停靠路边,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8mg/100ml。面对检查结果,男子辩称因患感冒喝了藿香正气水。怎奈他的谎言在经验丰富的民警面前瞬间被戳穿,他只好道出实情,当天中午在巨龙装饰吃饭时喝了一两多白酒。随后,民警对车辆及驾驶人的信息核查时发现,这名男子所驾驶车辆为营运载货车辆,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和未佩戴安全头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将被处以罚款52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以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晋中交警在次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是致人死伤交通事故的重要祸凶之一,造成了很多家庭中亲人阴阳两隔的人间悲剧,希望驾驶人朋友牢记教训,引以为戒,将酒醉驾驶为始终不可触碰的底线,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平安,严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卫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