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灵石县公安交警大队多措并举,重点整治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放、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全力助推灵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月26日,灵石县城区重点交通路口井然有序,执勤交警正在引导车辆及行人严格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同时对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乱穿马路等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劝导,并督促非机动车车主出行要严格遵守“一盔一带”,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
据了解,2月18日至今,灵石县公安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30余人次,劝离违停车辆1500余辆,处罚违停车辆733起,拖移违停车辆4辆,查纠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101次,发送违停提醒短信733条。整治期间,灵石县公安交警大队不断优化县城主干道、主要路口警力部署,加强交通秩序管控,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交通力量。
灵石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侯小河表示,文明出行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灵石县公安交警大队将举全警之力,布警一线,突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违停车辆查处这一重点,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大力开展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助力该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