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破坏通信设施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03月30日   11:50 | 来源:文信网

  近日,中国铁塔晋中分公司7个基站电池组及线路被盗案件成功破获,4.8万元赔偿款已顺利到账,犯罪嫌疑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10月,中国铁塔晋中分公司服务范围内榆次豆腐庄、榆城坪等5个基站及太谷东贾、郝村2个基站的蓄电池及电池线被盗,导致7个基站通信信号中断,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通信。接到举报后,该公司第一时间修复、报警,并联动运维监控平台,配合公安机关上站取证、调取监控视频等,协助公安机关快速侦破案件。


  早在2016年9月30日,《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在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条例》的出台,明确了通信设施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不仅规范了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保障通信安全和畅通,还提升了通信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侵占、盗窃、损毁通信设施。违反条例规定,损坏通信设施,危害通信设施安全,阻断通信,阻断通信设施建设或者维护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通信基站、机房、铁塔等基础设施紧密地融入到社会生活中,人为破坏、盗窃通信基础设施设备的案件时有发生。中国铁塔晋中分公司呼吁广大群众,要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全民保护通信基础设施意识,有效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通信网络的畅通。(任新娜)


(责任编辑:卫志雄)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文信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