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祁县经济开发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一项有力举措。祁县经开区管委会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办理开工手续前,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须监管施工单位将拨付的工程款优先用于发放工资,并留存工资表、工资发放记录、影像资料等备查,形成层层监督、级级负责的工资拨付结构。对出现拖欠问题短期内又无资金支付的项目,经申请同意,可以动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要求建设、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结算证明和无拖欠证明,确保“工程完,工资清”,不留尾巴。
祁县经开区管委会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事件的处置,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到场,现场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单位,避免问题扩大化。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个一、三严禁”: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一次性告知投诉要素,一定时限内办结;态度上严禁急、冷、硬,作风上严禁阻、推、塞,纪律上严禁吃、拿、卡、要。经过协调,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律责任。
今年,祁县经开区共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5起,处理涉及的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总金额1000余万元,绝大部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通过协调得到解决。(刘建明)
编辑:赵永平
审核:卫奎狮
供稿:祁县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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