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助力文明县城创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月9日,洛川法院志愿者走上街头积极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劝导活动。


由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干警组成的志愿者队伍,身穿志愿者马甲、手持引导旗帜在振兴路与中心街十字路口,劝导过往车辆不闯、不抢红灯、礼让行人,引导行人、非机动车按交通信号过马路,遇到老人和小孩过马路,主动上前帮助他们安全通行。活动过程中,志愿者提前到岗值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喊怨、不叫累,扎实践行“打造文明交通环境、志愿服务我先行”的服务宗旨,全面彰显了法院干警对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责任担当。

通过劝导、纠正十字路口及周边行人、车辆的各类不文明行为,积极倡导“车让人·人守规”文明出行新风尚,进一步提升了车辆驾驶员、居民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带动身边更多人自觉参与到创文活动中来,全民携手为百姓解难、为社会分忧、为和谐出力,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添砖加瓦。(供稿/洛川法院 校对/张佳丽 编审/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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