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乌镇人民政府联合乌镇交警中队利用乌镇集日,在镇街道、村道路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美丽乡村行”和“重点违法预警”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讲解,重点向村民宣传“拒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机违法载人、开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后果。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深入推进了农村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群众更加深入地学习了安全行车,有效提升了群众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确保农村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佳县宣传(文/武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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