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辖区,矛盾不成讼,纠纷当场解。”
这是长白山保护区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在充分吸取“枫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长白山景区旅游的特点发展的新时代“长白山法庭‘枫桥经验’”,是全体干警始终秉持的“法旅融合”工作信念。他们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法庭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庭前沿阵地作用。
今年,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件在长白山人民法庭成功化解,抑制了矛盾的激化,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本案情:李某某家住河北省保定市,2023年夏天来长白山北景区旅游,前往观看长白山瀑布的途中摔倒在地,当时不能行动。长白山人民法庭干警知晓此事,迅速反应,联系李某某和景区内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李某某摔倒是因为景区内木制栈道处的防滑链断裂,景区管理公司未及时更换,也未树立警示标识,导致李某某在行走过程中摔伤,经就医诊断为左侧踝关节两处骨折,后依据医嘱回到河北后继续治疗,发生了医疗费若干。2024年,李某某向长白山景区管理公司索要赔偿,长白山景区管理公司认为李某某摔倒系因其自身原因不愿意赔偿。长白山法庭干警提前介入参与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告知景区公司因其疏忽管理、未及时检修景区内设施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应当予以赔偿,景区公司遂即表示同意赔偿。但双方又对护理费的计算标准产生争议,李某某以河北省护理费标准请求赔偿,景区公司认为应当按照本地标准计算护理费数额,双方争执不下,调解不成,长白山法庭干警遂引导李某某立案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卷宗、查阅河北省和吉林省关于人身损害的有关规定,并到现场实地勘察了木栈道上防滑条的情况。承办法官考虑到李某某系外地游客,来回诉讼成本过高等原因,通过电话、微信等多次进行沟通,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工作。
“来到长白山看到美丽景色是放松心情、缓解生活压力的,不要为了这一点小事影响了心情。”
“游客来玩应当给游客更好的体验,而不是揪着三头两百的事不放,我们是景区管理公司,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维护游客的人身安全。”
......
经过承办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李某某在收到赔偿款后向法庭干警表示感谢,并表示虽然旅途中受点小伤,但法庭干警迅速反应、及时处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这个事情很快得到解决,让他深切的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看到双方达成调解,长白山法庭法官和书记员均长舒了一口气,是为了案件得以顺利解决,更是为了法庭又为长白山旅游注入了一次司法力量。
作为长白山北景区内驻山法庭,日常开展的“巡山”工作、普法宣传工作、巡回审判工作特别是通过多元化、多路径解决矛盾纠纷,成为推动景区内法治化的重要力量,更是提升了来区游客的游玩体验,法庭的各项工作得到了诸多好评。
“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辖区,矛盾不诉讼,纠纷当场解。”不单单是吹起法治之花的口号,是将多元解纷落到实处的长白山法庭工作经验和做法,更是落地有声的司法为民。在今后的工作中,长白山保护区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承“哪里有群众需要,司法的脚步就迈向哪里”的信念,砥砺前行。(通讯员:檀义男)
供稿: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