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丁蔚文王旭雁)7月21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全国首个省级《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分类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指引(试行)》在江苏编制完成。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指标可靠、方法成熟、数据精准”原则,结合自然资源部在我省苏州市吴中区、江阴市开展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级试点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目录编制指引与信息调查指引,为试点工作推进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清单化指导。
《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分类目录编制指引(试行)》以生态产品呈现形态,分为物质性和非物质性2个大类,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生态资源权益4个中类,农林牧副渔产品等25个小类,为各地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分类目录制定的基本原则、制定流程及方法、成果应用等方面提出指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指引(试行)》为摸清生态产品种类、权属、数量、质量及分布特点,制定生态产品地图夯实基础,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翔实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