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0月31日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发展我省水路交通运输发展,更好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运资源。近期,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组织召开《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培训会。
会上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的内容,水路交通运输是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运量大、成本低、能耗少的特点。此次立法属于全面修改,首先是题目上的变化,相比原《办法》新增了“运输”两个字;内容上也有很大变化,新《办法》共7章44条,相比原《办法》新增了24条、修改了20条、删除了19条,增加了规划与发展、运输与经营、安全与应急、服务与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为更好推进内河航运高质量,有利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下一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将立足于自身职能,确保水路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高效推进,为有效保障我区水路交通运输实现绿色经济发展。(韩杰、君宝/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