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熊铭沛、刘勇鹏报道:近日,永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购车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21年6月,家住永新县的贺女士在永新县九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马牌汽车,并一次性付清了48万余元车款,等到约定提车时间贺女士前去提车时,店主贺某山以4S店暂无货源为由请求贺女士稍等一段时间。然而等贺女士再次来到店内想提车时,贺某山继续谎称4S店没货源,贺女士表示退还车款不愿再等,贺某山口头应允但车款一直未退还。直至2021年12月,贺女士发现店主贺某山联系不上,且该汽贸店已关门,贺女士这才发现事情不对劲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然而,贺女士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民警陆续发现与贺某兰有相同遭遇的还有3名顾客,他们都在该汽贸公司签订购车协议并交了一定数额定金,有的甚至付了全款并开始偿还车贷,但都还没有提到车。
经侦大队迅速集结精干力量,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和调取银行资金流水分析,很快确认贺某山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并详细梳理清晰案情脉络,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掌握了该汽贸公司主要负责人贺某山的相关犯罪证据。
2022年2月,在永新警方的不断施压下,贺某山来到永新县公安局投案。据贺某山交代,其在明知自身负债严重和无力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仍与受害人签订购车合同,收到客户的车款后将款项用于偿还到期银行债务、个人债务和网络借款或填补之前挪用客户的车款,待合同到期后,他便以各种理由拖延交货,甚至欺骗受害人提前车贷放款,直至其公司关门。
目前,犯罪嫌疑人贺某山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