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付钲苏、陈亦夫摄影报道:8月12日下午,在南昌高新区图书馆,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演示电子社保卡办理借阅卡的过程。推动全省参保者持有一张社会保障卡,实现医疗、民政、文化、交通等领域的“一卡通用”,我省有了法治保障——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第二部社会保障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江西为“一张卡”立法的背后,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刷社会保障卡(第三代)可乘地铁。
●为社保卡立法江西走在全国前列
8月12日上午,在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一处会议室内,电子屏幕上滚动着南昌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上的实时动态。一张社会保障卡,已经实现了多项政府资金发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展,《条例》将为推动全省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一卡通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社会保障卡立法,江西走在了全国前列。
据介绍,我省自2012年发行第一张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以来,以“人手一卡、一卡多用、全省通用”为目标,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整合民生领域服务功能,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卡,并逐步向居民服务领域拓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全省累计制发卡4780余万张,签发电子社保卡2560余万张,基本形成了“城市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初步实现了财政、医疗、民政、文化、交通等领域的“一卡通用”。
●推动实现老百姓“口袋一张卡”
江西为何要为社会保障卡立法?这部地方性法规能解决哪些现实问题呢?
江西省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副主任沈恩泽认为,这部法规将推动各部门达成共识,为“一卡通”功能落地出力,真正让老百姓实现“口袋一张卡”出门的便利,实现便民利民的重要目标。
沈恩泽介绍,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社会保障卡可以用于证明持卡人身份,作为国家和省规定的公共服务场所身份核验、办理政务服务和居民服务事务、注册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身份证件。持卡人办理政务服务和居民服务事务,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能够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获取信息的,不得要求持卡人提供纸质文件资料或者相应证明材料。这就意味着社会保障卡可以作为居民身份证使用。“目前,我省已经在多项人事考试中推广实现,社会保障卡可等同于身份证使用。接下来,希望在这部地方性法规的保障下,可以将这一应用推广到其他更多的社会领域。”沈恩泽说。
此外,《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所有可以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险待遇等统一发放到社会保障卡上。沈恩泽表示,随着各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的同步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等真正实现了“该享受的一分钱不少,不该享受的一分钱都拿不到”。
●实现“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目标
一张小小的社会保障卡,可以实现乘车、借书、旅游等功能,应用服务功能还将越来越多。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磊介绍,目前南昌正在准备升级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以后将在现有的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等功能上,实现公共交通出行的功能。8月12日下午,杨磊在南昌地铁1号线珠江路站现场演示:拿着一张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刷卡进站乘车。他表示,这一场景,南昌居民会在不远的将来实现。另外,在南昌市图书馆、高新区图书馆,都实现了用电子社保卡借阅书籍的功能。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实现“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的目标。同时,在立法过程中,体现便民服务理念,推动政务服务和居民服务“一卡通办”“全省通办”,达到群众办事方便快捷的效果,推进社会保障卡及其关联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跨领域、跨行业集成应用。
“这是一部为老百姓服务的法规!”沈恩泽表示,《条例》实施前后,省人社部门将联动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宣传,推动《条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