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正是因为有了器官捐献者及其家人的无私奉献,器官衰竭者才能重获新生。这种大爱令人感动和敬佩。
刚刚过去的6月11日是第五个中国器官捐献日。我国始终对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非常重视。早在2007年,国务院发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严格遵循国际通用器官移植伦理学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成效显著。目前,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数量居世界第二位,器官移植受者生存率也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但也要看到,我国目前仍然处于供体相对短缺的状态,仍有很多移植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很多国人器官捐献的意识还不是很强,除了受传统观念影响外,捐献机制尚不完善也是重要影响因素。
国际上已有的经验可以作为“他山之石”:有的国家实行器官捐献默认机制;有的国家规定,公民在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一段时间后,当本人或直系亲属成为移植等待者时,在排序时有优先权;还有的国家非常注重器官捐献知识的普及。有了适宜的促进机制,自愿奉献大爱之人也会越来越多。(作者:张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