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甘肃省岷县政协副主席、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常焕新同志深入城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单位、零售药店、冷链食品等重点场所,对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督查组深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世纪美华超市、蓝新综超(金缘店)、龙归大药房、岷州小吃一条街、岷州不夜城、交通大厦小区、洮岷国际大酒店、狼渡牧歌假日酒店等地,对市场主体防疫物资储备、从业人员管理、“一米线”设置、场所消杀通风及进店顾客“二码”查验、佩戴口罩、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零售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销售实名登记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督促整改。
督查组强调,各市场主体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一要强化“防”的意识。充分认识本轮疫情的严峻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做排查”的防控策略,按照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凝心聚力,万众齐心,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

二是严格“防”的举措。各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二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消毒通风、设置“一米线”、不聚集不聚餐、公筷+公夹、外卖打包等防控措施,对发现体温异常、黄码红码人员要详细登记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体温监测等相关记录,并立即报告辖区乡镇、村(社区)及疫情防控部门和属地市场监管所落实相关措施;要大力倡导顾客采取微信、支付宝等形式付款,对个别采用现金结算的要详实登记顾客相关信息;要储备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确保从业人员防疫物资保障到位。
三是落实“防”的责任。各市场主体要确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事、责任到人,严禁出现擅离职守、空岗脱岗,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要通过视频、音频及宣传标语等方式强化宣传,做好个人防护,督促符合第三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及时完成疫苗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督查组要求,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要讲政治、讲大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加大督查力度,坚定胜利信心。全力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各项措施落实。要督促市场监管领域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二码”查验、信息登记、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消杀通风、不聚集聚餐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要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充分发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首责”作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过程闭环监管,严防进口冷链食品“体外循环”现象,开展冷链食品大排查,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督促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周核酸检测一次。
三要加强餐饮单位监管。要严格落实50人以上集体聚餐“双报备”制度,严格核查聚餐人员旅居史。督促餐饮行业减少大规模聚餐活动,有条件的尽可能实行分餐制。倡议缓办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

四要加强零售药店监管。要靠实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店内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员工疫情安全防护,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导零售药店持续做好“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
五要加强疫苗质量监管。要持续加大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质量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流通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依职责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整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强化购进渠道、全程冷链和信息化追溯管理要求,确保疫苗质量安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六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要加大疫情期间产品(商品)质量、计量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关注防疫医疗用品、药品及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监督市场主体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确保医用口罩、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四类”药品及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七要加强防控知识宣传。要持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单位公众号、工作微信群、张贴宣传资料等广泛宣传防控政策,发布相关信息,增强全民防控意识;提倡健康饮食,养成 “勤洗手” “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 “一米线”“不聚集”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引导群众科学防控,全力营造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供稿: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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