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临洮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洮阳镇金街夜市某鱼鸟店内,饲养有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鹩哥一只。经侦查,店主董某某在没有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饲养、观赏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鹩哥一只,并在其经营的鱼鸟店门前择机出售该只鹩哥。经聘请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野生动物进行司法鉴定,确定涉案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鹩哥。董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李鸿昌 夏玫香)
供稿:李鸿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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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临洮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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