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7月1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开展工作以来,安阳县按照“依法依规、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探索建立“所队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司法所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融通共赢,取得1+1>2的效果,司法部、河南省司法厅均到安阳调研指导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设置法治审核机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置综合协调和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岗位,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协同履行综合协调、法制审核和法制监督工作职责。“所队联动”工作部署以来,全县9个乡镇均完成了法制审核机构的设置,目前共有法制审核人员18人。
高效化解执法争议。司法所充分发挥专职律师、专职人民调解员资源,参与乡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妥善处置化解行政执法争议。对难以决策或无法解决的争议上报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组织专业律师集体商讨解决方案,切实提升乡镇依法行政水平。截至目前,司法所共参与乡镇党政联席会议10余次,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审查1次。
简化基层监督程序。司法所结自身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辅助乡镇政府依法履行法定执法职责,协调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升乡镇政府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截至目前,司法所共协助政府开展立案执法监督16次。(薛小磊/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