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卫东带领部分县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委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中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一鸣,县司法局局长冉琦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中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查阅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工作台账等材料,围绕法律援助体系建设、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法的了解和知晓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听取了县司法局关于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的情况汇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王一鸣副县长代表县政府做了表态讲话,强调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县政府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机制上再完善、措施上再强化,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在惠民生、促稳定上取得更加实实在在的效果。
任卫东副主任对全县法律援助法实施情况,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效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亮点纷呈、有声有色,群众受援满意度、法治获得感高。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任卫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强化法律援助放大宣传,采取线上与线下、多种方式组合的方式,加强法律援助法宣传,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知晓度和法治化建设。二是强化办案质效,建立司法与相关部门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联动机制,开展法律从业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三是落实法律援助保障,县政府要强化经费保障,持续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健全保障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忠于法律的浓厚氛围,通过法律援助法的深入规范实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大局,为中牟发展“四大片区”、打造“四个中牟”、全力加快郑开同城化核心增长极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张一斐 王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