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民庭第二普通团队负责人郑连生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郑连生从事审判工作十三年来,始终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以不讲条件、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高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坚守和奋战在审判工作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较为突出的工作成绩,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并被授予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数十项。
2023年度,该同志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34件,审结228件,结案率92%,办案数量及案件办理质效始终处于员额法官队伍前列。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该同志曾妥善审理焦作市首起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王某等人玩忽职守案、苗某诉某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案等一大批案情新颖疑难复杂、广受社会群众关注的大案难案。尤其是其审理的苗某诉某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河南电视台报道后,微博搜索和阅读量高达上亿次,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和引导作用。其所带领的民庭第二普通团队所办理的建工类合同案件,由于严把案件质量关,实现了全年无一起实质发还改判的工作佳绩。同时,该同志能够严守审判工作纪律和廉洁司法规定要求,以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作为胸带法徽、身穿法袍的人民法官,我们虽不像军人那样持枪站岗,守护国家安全与人民安宁,也不像医护工作者那样身披白甲,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身体健康,但以法为剑,惩处黑恶弘扬正气,以法为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则是我们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光荣职责与使命!”郑连生说。(靳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