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化解了8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不仅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有效化解了岁末年初易发、高发的农民工讨薪纠纷。
该系列案涉及8起劳务合同纠纷,由殷有利、杨法重等五名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们接到案件后,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对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并向原告王某等人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因原告人数过多,又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及时,可能造成群访案件,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所以调解员们在对原告进行情绪安抚之后立刻拟定调解方案。
本案调解过程中,因被告公司的法人代表何某一直不同意到法院接受调解,致使该案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调解员并未放弃,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联系,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何某终答应来法院接受调解。在法院调解室,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何某承诺让其妻子和女儿与原告核对账目,等核对完账目后,再进行商议。等待几天后,当调解员再次联系何某时,何某又以各种理由推脱,调解员又耐心地与何某沟通,约定了下次调解时间。当何某再次来到法院后,调解员向何某释法析理,积极引导何某履行给付义务,并使何某充分意识到拖欠劳动报酬这一行为的法律后果。最终,被告法人代表何某与原告王某等人签署调解协议,约定分三期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至此,8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到案结了事,使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高效、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优势。
此次纠纷的协调化解不但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是该院从诉前调解这一“小切口”入手,通过“三个强化”,夯实外部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让群众在调解过程中就能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清廉正气。(靳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