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杞县五里河镇何某某家中,杞县法院执行法官孙德华为躺在病床上的申请人送来4万元执行款,在春寒料峭中为一家人送来丝丝暖意。
刘某驾驶汽车在国道行驶中,撞上何某某驾驶的机动三轮车,造成车辆损害及何某某受伤。公安机关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赔付受害人1万元。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的12万元,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再赔偿各项费用4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先后对其名下财产和车辆等进行查控,发现其没有任何财产。其本人在外地打工,长期规避执行。穷尽一切措施后,案件陷入停滞状态。春节期间,对此案一直没有放弃的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刘某家中,在衣柜中将其找到,随后进行拘传。
拘传至法院后,孙德华法官多次给其做思想工作,其一直以家中无钱给付为由不履行义务。直到执行法官告知其如果再不履行判决,按照现有证据将以其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父母过世,本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家中亲戚找到承办法官要求进行和解。与申请人多方沟通后,亲戚将筹借到的4万元现金送至法院,剩余部分分期进行履行,案件取得明显进展。
看到登门送执行款的法官,何某某的爱人拉着孙德华法官的手说:“谢谢法官,俺的案件在你们多方努力下,终于拿到了执行款,剩余部分我们一家人也看到了希望。你们的辛苦付出我们都清楚,谢谢你们!”(大象新闻记者 曹东方 通讯员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