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宜阳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该县交警大队召开2023年度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质量通报会议。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雷晓霞、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孝国、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刘保莲通报了宜阳县交警大队2023年度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质量报告,并对《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进行检警同堂培训,针对意见的重点难点,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与会人员针对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在取证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以及新的法律规定如何适用等问题,共同进行研讨。
雷晓霞表示,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办案单位和承办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针对疑难复杂及分歧问题强化交流沟通,努力达成共识。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案件办理能力。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孙丹丹/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