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监狱罪犯袭击警察案件提起公诉。罪犯陈某某在执勤警察例行检查期间,突然袭击警察,造成警察轻微伤,老城区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实地开展了相关调查,督促监狱对陈某某案发时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经过鉴定,陈某某案发时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察人员综合考量案件事实、陈某某多次犯罪前科劣迹、服刑期间又犯罪、认罪认罚等情况,以袭警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量刑建议。
经过庭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建议,并在监狱内集中宣判,陈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三年十月一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集中宣判对旁听的服刑人员起到了极大的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广大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监管,始终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对改造保持进取之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维护了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李雪莹)
(责任编辑:肖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