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法院构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纠纷,使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悉,王某甲与王某乙、马某某夫妻系同村村民,且两家还是本家,原本两家关系不错,近两年却为了1.1亩的耕地发生纠纷,两家关系也陷入冰点。王某乙种植的苗木占用了王某甲1.1亩土地,原本双方一直相安无事,后来因为村组耕地调整,两家因为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租金也因此搁置下来。其间,两家多次发生争吵,甚至闹到了村委、乡司法所。由于积怨颇深,在村委、司法所等多方化解下,矛盾还是无法调和,后王某甲诉至邓州法院。
土地纠纷无小事,涉农土地纠纷深刻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原告曾到乡政府、司法所等多部门反映问题等情况,为妥善化解纠纷,秉持着“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工作模式,构林法庭在庭审前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坚持互不相让,意见分歧很大。考虑到双方对簿公堂后的局面及双方以后关系的发展,至开庭前,承办法官田雪敏仍未放弃调和双方的矛盾,从亲情入手,融合法理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做思想工作,耐心、细心解惑答疑,双方矛盾最终逐步得以化解,被告王某乙当场支付了拖欠的租金,双方就以后租金的数额及支付时间也达成了一致意见。
双方和解后,原告王某甲夫妻二人轮番抱着被告王某乙的小孩,两家人冰释前嫌、其乐融融,一同回家。构林法庭以高效、优质的调解方式,使这起案件达到了最佳的法律、社会效果。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构林法庭将始终践行“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新实践,将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以民为本,以司法力量守护亲情、维护正义、服务大局。(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