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唐河县检察院注重前瞻性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以强化提前介入为切入点,加强监检衔接,着力提升职务犯罪工作质效。
坚持规范有序介入。严格落实提前介入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规定,对监察机关书面商请提前介入的职务犯罪案件,均作为案件录入统一业务系统;指派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介入,通过听取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介绍,查阅案件证据材料,向监察机关送达书面介入意见,确保介入全过程规范有序。
坚持全面准确介入。在全面查阅案件证据材料、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围绕案件现有证据材料,及时与监察机关会商研究,从案件的定性、调查取证方向、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涉案财物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依法全面规范调查取证,力争在移送起诉前最大程度解决争议问题,避免带病移送起诉。
坚持及时高效介入。在接到商请提前介入要求后,第一时间介入引导调查,积极主动向上级院汇报提前介入案件审查情况,在上级院的指导和支持下,介入检察官紧紧围绕补充证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案件争议焦点、补证意见等方面进一步提出完善建议,确保提前介入工作高质效,夯实审查起诉的基础。(陈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