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峡县回车镇创新“1+N”督查机制,以推动全镇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1+N”督查机制的“1”指的是镇纪委作为督查机制的核心和牵头单位,而“N”代表的是督查工作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包括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等,这些单位在督查机制中扮演着配合执行的角色。
为了确保机制的顺利实施,回车镇纪委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各单位、各村(社区)根据机制和细则配合镇纪委执行检查督导工作。每周,镇纪委都会从全镇各项重点工作中挑选出一部分进行督查。督查组由纪委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他们共同检查工作进度、落实情况以及群众反映。
在督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问题,镇纪委都会指导相关部门或村(社区)进行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给镇党委政府。此外,每周都会出一期督查通报,将督查情况进行全镇公示。
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机制,镇纪委还制定了奖惩措施。各单位和个人初始积分为100分,根据督查通报和各类县局级以上通报进行核算,扣分、奖分并登记在册。如果通报问题仅涉及单位,那么就仅扣、奖相关单位的积分;如果涉及个人,那么个人和单位都会被扣、奖积分。
每个月底,镇纪委都会把各单位和个人的奖扣分和积分排名进行公示。年终时,会对全年的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并进行结算。如果一个单位连续两个月积分排名倒数第一,那么该单位负责人将受到警示约谈;如果个人连续两个月积分排名处于后5%,那么该同志将不能参与评先评优。而在年度结算中,个人积分排在前5%的,将被评定为回车镇先进个人,并优先推荐为年度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单位积分处于正数第一的,将被评为回车镇优秀单位(支部),并优先推荐为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积分正数前三名的单位将获得年度工作经费奖励。
同时,为了确保督查工作的公平公正,镇纪委要求全体机关干部都可以向督查办检举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阳奉阴违、知乎应付、推而不动的情况。如果督查办查证属实,可以按日常督查标准下发通报并扣分。如果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单位和个人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将移交镇纪委介入处理。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督查办人员是否公正督查进行全程监督;如有督查不公正、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等现象,可及时向镇纪委反映。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回车镇通过创新和完善督查机制,有效推动了全镇工作的落实和高效开展。这将为其他地区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为纪检监察系统更好开展监督工作注入新的动力。(冯新迅 马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