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陈法官了,没想到这么多年的欠款,人也找不到,起诉到法院后这么快都解决了。”当事人宋某在案件调解成功后激动地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据了解,2017年3月,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徐某,在一次饭局上,徐某因有急事向宋某借款20000元,宋某碍于情面出借给徐某现金20000元,徐某向宋某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了利息。此后,徐某在陆续支付了四个月利息后失去联系,虽经宋某多方打听,徐某一直杳无音信,无奈宋某诉至邓州法院。
受案后,陈金玲法官团队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联系方式试图联系“失踪多年”的徐某,但徐某一直未露面。工作人员无奈只能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徐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徐某虽点击了短信送达链接但未按照开庭传票确定的日期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发表任何答辩意见。
庭审结束后,陈金玲法官认为该案当事人系朋友关系,借款数额也不大,若一判了之不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双方的隔阂也难以消除,遂尝试着向徐某的联系电话发送了多条手机短信息,向其说明宋某的诉讼请求、拒不到庭应诉将对其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诚恳建议徐某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对自己的信用造成负面影响。徐某看到陈金玲法官真诚劝导的多条短信后,经过反复的权衡利弊,最终主动回拨陈金玲法官的电话,说明其因做生意赔钱,欠外债很多,现在内蒙古某厂烧锅炉,收入有限,欠宋某款项属实,现在只能分期分批还款,并需要扣除已付的利息。陈金玲法官抓住时机,当即联系宋某一方,就还款时间、金额从中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至此,该案圆满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千方百计解决好矛盾纠纷的行为表示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邓州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用热心、细心换取当事人的安心、顺心,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题、化矛盾,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