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偏远乡村学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宪法和法律热情,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教育氛围,在第10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走进偏远乡村学校台前县清水河乡孙庄小学,为同学们送上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检察官以《宪法》为主线,结合《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阐明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和运用宪法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同时,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兴趣和知识阅历,通过游戏互动,以生动的小故事、小案例,调动学生们的学习热情,让学生们认识和了解到法律与大家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在学生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知宪明法,法育未来。检察官向学生们温情寄语:法律既是保护我们成长的巨伞,也是约束我们言行的警钟。希望同学们在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还要把法治意识传递给身边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和法律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更在我们心中。课后,检察官针对“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向学校做了进一步宣传。
此次普法宣传走进偏远乡村学校,帮助同学们树立了“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
下一步,台前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校园法治宣传,不断强化青少年法治思维、充实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为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贡献台前检察力量。(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黄广超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