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濮阳市检察院《建设“五型”检察机关锻造检察铁军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成效,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干警业务水平,12月7日上午,范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了民事检察业务培训学习研讨会。
本次培训学习研讨会,一是认真学习了《建设“五型”检察机关锻造检察铁军实施方案》,进一步熟悉建设“五型”检察机关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文明型、廉洁性机关的主要内容;二是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全文学习;三是与会人员围绕如何依法开展好民事检察业务工作进行充分交流讨论。
最后,梅涛副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树立正确学习观。坚持系统学与重点学有机结合,集中学与自行学有机结合。二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打破传统“坐堂办案”模式,能动履职,依法调查核实,善于借助“大数据”“检察模型”等外力强化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的刚性,提升办案质效。三要提高办案能力。坚持常学、常看、常问、常锻炼,学以致用,做到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
此次培训学习,既是一次有效的岗位练兵,也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范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学习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强化精准监督,坚持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并重,统筹推进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违法、虚假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工作平衡发展。常态化开展岗位大练兵和交流研讨活动,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干警素能,促进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黄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