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冬季安全,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源头施治,精准发力,切实化解冬季安全生产风险,全力守牢安全底线。
深化融合监督。与应急管理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意见》,落实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联络员三级联络机制,实现协作配合信息化、制度化、常态化。依托司法办案,认真分析冬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采取磋商、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望闻问切”,“把脉开方”,有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切实提升诉源治理成效。
坚持靶向发力。主动走进行政机关,召开行检联席会,阐明“八号检察建议”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等。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建议应急管理部门紧盯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中毒室息、防泄漏等突出问题,更新理念,强化源头管控。转变方式,变“抓末端、治已病”为“抓前端、治未病”,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头戏”,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前。
增加督查频次。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合,走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先后走访企业20家,通过询问生产经营一线人员、查阅安全生产台账、查看安全设备运行情况等方式,重点就隐患排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进行风险提示,督促整改,堵漏建制,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采取以会代训、庭审观摩、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宣传,教育社会公众、企业经营者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开展培训10场,受教育200人次;发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文视频6篇,真正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植根于心。(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张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