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对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统一思想,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广大群众介绍真假商品识别方法,认真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和咨询,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消费、重视消费的良好氛围。
各相关部门要本着“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的宗旨,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环环相扣,紧密配合,确保“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肖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