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发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单位采集清查表信息。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我国已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022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简称“五经普”。
据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合肥市发布告知书,请相关单位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各单位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地方普查机构举报。
合肥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551-63538949。(记者沈娟娟)